刘永江提醒有意购买二手房的市民,首先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将有可能产生争议的每一项费用均明确地在合同上进行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是在律师或者专业中介人员的指导下签订买卖合同。此外,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发生实际交易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这种做法虽然不规范,但在现实中不少见,而且也经常因此发生纠纷。比如,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过户,对买方而言,可能面临卖方将房子“一房二卖”或者抵押的法律风险,因原买方购买的房屋未进行过户登记进行公示,按照法律规定无法对抗第三人,原买方无法取得房屋的权属;对卖方而言,因房屋实际占有人不是自己,也有可能因为买方使用房屋后发生诸如拖欠物业费等问题而导致卖方必须无辜承担的风险。刘永江表示,即使是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因为公证的效力只能证明双方出于真实意愿签订合同,并不产生公示房屋权属人的法律效力,也难以保障双方在交易之后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买卖二手房应该走规范的程序,按时办理正规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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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
需要注意四大关键问题
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通常还会签订一个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应涉及到以下四点比较关键的问题。
一、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
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够随着房子一起转移,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补充协议条款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双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的时间和地点。
二、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为了防止买方陷入人财两空的境地,购房者可以对购买的房产签订预告登记,这样一来,产权人就不能私下里处理该不动产了。
三、按揭无法顺利办理时双方的责任
在买方办理二手房按揭手续的时候,可能因为买方、房子甚至银行的原因,而无法顺利办理,因此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应该明确按揭未能正常办理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问题。
四、买卖双方碰到冲突该如何解决
近些年来,买卖双方因为合同内容不一致、责任不明而导致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明确出现冲突后的具体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