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通知规定,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凡是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据了解,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据了解,扬州房管局网站上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已经被删。房管局工作人员回应,上述政策符合省政府要求,政策并未取消。该工作人员表示,网上评价购房奖励政策是扬州政府救市行动其实是断章取义,购房奖励政策是鼓励原本要买房的人群,更多地去选择装修房(成品住房)而非毛坯房,并不是鼓励个人买房。
此次扬州新政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为奖励最高不过6‰,100万不过6000块钱,作为一个买房子的人来说,杯水车薪。
虽然扬州房管局相关人士解释说此政策是鼓励个人购房去选择装修房,即成品房,但装修房就应该被贴吗?通常开发商做精装修房是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因为在业内,销售精装修房时把装修价格放大50%至100%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你根本不可能知道装修成本是多少,所以北京的高档项目全部是精装修房。
而且对于扬州市政府,真不知道谁给了你们这样进行再分配的权利?:奖励的钱从哪出?是
拿纳税人的钱来补贴炒房吗?这是国有资产流失!这是违法的!就像之前的问题,管买排量大还是排量小的车,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不管用污染大的旧家电,还是买污染小的新家电,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地方政府有什么资格拿老百姓的钱去补贴!
而且是7月1日执行?这通知一出,不管真假,逼空作用更加明显。五六月杨州房子是一套也别想交易了。
如果是真消息,明天房地产股板块会近100%涨停;相关的建筑用钢铁、水泥板块大涨;银行业板块会暂停向下趋势甚至回头再涨一拨;其他地方政府跟进;各楼盘连夜加班调高价格;各房屋中介在例行的晨会洗脑中高唱"明天会更好!";执币观望的买房族为抢到房号而宴请售楼小妹并奉上厚厚红包,形势一片大好! 楼价,又回来了!
所以,扬州,请你别胡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