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珍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先纳入管理,后规范运作”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准入门槛,规范租赁管理,落实财政补贴,切实让符合条件者住上公租房。
谨防保障房建设“注水”造假
武汉大学(微博)法学院教授江国华认为,在保障房建设上此等“注水”做法是阳奉阴违,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他说:“废品可以再利用,但是销售时需如实说明这不是新东西,如此才是诚信交易。类似茅店村学生公寓的集体宿舍绝不符合公租房的条件,这是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指标,欺上瞒下的行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江国华说,地方政府应该具有战略性眼光,而不能使公租房建设沦为捞政绩,套政策的工具。“一个萝卜一个坑”,建保障房的房款去了哪里?社会低收入阶层长期存在,公租房建设不是一个应急举措,而是一个千秋大业。公租房理应比商品房建得更好,环境更优雅,给需要的人群提供安全的港湾。公租房应该修建在交通、生活、教育方便的市中心,而不是穷乡僻壤的地方。公租房政策是调节群体矛盾的杠杆,用得好才能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教授龙炳煌(微博)说:“解决保障房的乱象问题,诚信最重要。只要实用性质相近,很多旧的房屋是可以再利用的。但是房屋手续需符合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程序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龙斌煌说,国家对于保障房建设的力度相当大,但地方落实起来总会有出入。希望地方政府实事求是,不要为了完成指标而造假。就算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也可说明原因,分时间段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