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6.9%,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3.3%,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2.5%,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上涨1.7%,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3.0%,交通工具价格下降0.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旅游价格上涨2.3%,文娱费价格上涨2.0%,教育服务价格上涨1.3%,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5.8%。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2.0%,水、电、燃料价格上涨2.0%,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5%。
据测算,在4月份3.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30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5.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1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5.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7个百分点);蛋价格下降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2%;鲜果价格上涨0.1%。
4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3%。其中,居住价格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2%、0.5%、0.2%、0.2%、0.4%和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