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头条 > 正文

厦门住房保障有望覆盖农民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5.03 来源:厦门商报 作者: 蔡魁

导语:近日厦门市民政局公布了《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其中要求,按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13项社区服务项目纳入厦门市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内容,逐步向农民工覆盖。
标签:   住房保障  农民工  厦门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蔡魁)为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近日市民政局公布了《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农民工服务管理平台,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的人口、就业、社保、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将农民工服务管理纳入其中。

  就业

  鼓励单位招农民工

  各区民政局将依托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创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等工作,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鼓励社区兴办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网点,鼓励支持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吸引农民工就近在社区就业,并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

  居住

  扩大住房保障面

  《意见》要求,按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13项社区服务项目纳入厦门市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内容,逐步向农民工覆盖。有条件的“村改居”社区还将设立“农民工服务咨询台”,为他们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和文体活动设施、场地要向农民工平等开放,吸引农民工参与各种社区文体组织和文体活动。社区慈善超市等公益性设施和便民利民项目应惠及农民工群体。

 选举

  有望成居委会成员

  根据《意见》,厦门市还将探索农民工参与社区选举的新途径。规定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民资格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经过民主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楼栋长和居民代表。

  《意见》还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应尽快制定本级的《意见》,推动出台促进本辖区农民工融入社区的政策措施。

  相关专家表示,农民工融入城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意见》的出台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1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