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福建首推保障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 提倡混居格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5.03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吴宏雄

导语: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提倡建设具有“格局开放、设计精细、设施共享、环境友好、管理互助”的新型保障房居住环境。这也是全国首份保障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
标签:   保障房
  保障房建设倡导混合型住宅居住格局,引导不同阶层人群在同一小区混合居住,照顾困难群体优先在小区就业,小区配套公益性、让居民共享小区设施。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提倡建设具有“格局开放、设计精细、设施共享、环境友好、管理互助”的新型保障房居住环境。这也是全国首份保障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

  引导不同阶层

  在同一小区居住

  根据《导则》,保障房建设应注重格局开放性,注重与相邻街区及城市资源、空间、人文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联系、接纳与融合,资源共享。

  倡导混合型住宅居住格局,引导不同阶层人群在同一小区混合居住,让所有居住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增添生活价值感、归属感和幸福感。新建普通商品房小区应当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鼓励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普通商品房。

  小区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建设等要求,充分考虑低收入居民就业和生活的方便,优先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较完善以及交通便捷的区位。已选址城市较偏远地带的小区,要补充完善公共交通等生活配套设施。

  小区配套

  注重共享性、非赢利性

  《导则》提出,保障房小区要 “设施共享”,建设完善小区公益性、共享性设施,满足居住者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基本需求。

  小区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应独立设置,满足小区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要充分考虑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需求,促进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小区内应合理配建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以及适合老年人和儿童室外活动的场所及设施。小区邮局、银行网点、超市、理发、餐饮服务等商业功能配套基本齐全。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宜配建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等。

  此外,小区商业用房、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宜临近小区出入口或社区中心点相对集中设置,形成商业街或港湾式商业场所。小区停车位设置宜结合绿化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库(棚),存放数量应针对居住对象统筹考虑。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1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