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海易居发布“2011中国住宅房价收入比排行榜”,2011年北京、上海、海南三地的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排名位居全国前三位。尽管,北京、上海两地房价收入比有下降趋势,仍是全国房价收入比合理值的两倍左右。
这份中国住宅房价收入比排行榜,将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含西藏)作为研究对象,并依据国家统计局标准,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2011年,北京、上海、海南、福建、天津、浙江、广东等7个省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较高(均超过9)。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研究显示,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中国与欧美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可比性并不大,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与2010年相比,2011年东部地区除福建、河北外,其余9个省(市)均出现房价收入比下降。其中,海南、浙江、北京、江苏、上海等房价相对较高的5个省(市)商品住宅销售均价在去年出现负增长,因此促使房价收入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