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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4个公租房项目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4.24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张昱欣

导语:据《新闻晨报》报道,本市支持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又有实质性进展。近日,市地税局公布本市首批公租房(单位租赁房)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机构,以及已办理项目认定、租赁价格备案手续的公租房项目及租赁经营机构名单,将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标签:   公租房  房产税  减免优惠

  据《新闻晨报》报道,本市支持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又有实质性进展。近日,市地税局公布本市首批公租房(单位租赁房)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机构,以及已办理项目认定、租赁价格备案手续的公租房项目及租赁经营机构名单,将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在首批公布的名单中,上海地产保障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21家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专业运营机构在列,分布于全市各区县。而市筹的馨宁公寓、新江湾尚景园;浦东的陆家嘴青年金融人才公寓;青浦的改扩建外来人员居住点等4个项目则将率先受益于税收减免。


  根据规定,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向主管财税机关申报办理减免税手续。各区县税务部门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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