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告,对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执行新标准,并明确表示,每半年度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作为下一半年度确认普通住宅标准的计算依据。如此一来,该市“普通住宅”的标准甚至超过了其限购的上限,也就是说,普通住宅也进了限购之列。这会在暗里给调控松绑吗?
尽管在此之前,武汉、北京、天津、厦门、上海等城市也相继调整了普通住宅标准,但中山市的举措却在社会上引起不少争议。中山此举,到底是“普通住宅”标准升级,还是借机“托市”?
人民日报
一 问会导致政策打架吗?
广东省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名为《关于我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通告中表示,每半年度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作为下一半年度确认普通住宅标准的计算依据。据此规定,2012年上半年的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标准,城区为7696元/平方米,镇区6290元/平方米。
此举一出,议论纷纷。2011年11月,中山市政府高调出台“限价令”,规定单套商品住房销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国土资源局将暂停受理其在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的网上签约手续,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此后,中山商品房销售量大降。今年2月,中山市悄然将限价标准由5800元提高至6590元。
如今,中山又出台“城区7696元每平方米,镇区6290元每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标准,“普通住宅”交易价格标准高过房地产市场最高限价。
对此,当地有房地产企业提出,既然新的交易标准超过6590元每平方米的限价,为了避免政策打架,限价标准应该相应上调。
对于每平方米超过6590元,不足7696元的商品房,是否可以办理网上签约手续,相关部门未置可否。
二 问会“托市”推高房价吗?
不仅仅是中山,近期以来,武汉、北京、天津、厦门、上海等一系列城市相继调整了普通住宅标准。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各地关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标准,根据市场成交均价每半年调整一次,主要是区分普通住宅跟非普通住宅,以确定税收优惠。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价的变化,过去对于“豪宅”的认定,现在来看有些标准偏低。提高标准将为很多首次置业的人减轻税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