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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4月15日起调整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4.10
来源:福州交通运输委员会
导语:福州市4月15日起调整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起步价每趟次3公里8元保持不变,将现行每趟次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调入计价器内计费;每车公里租价1.5元保持不变,超起步里程3公里后按每车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费;其它服务收费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福州市4月15日起调整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起步价每趟次3公里8元保持不变,将现行每趟次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调入计价器内计费;每车公里租价1.5元保持不变,超起步里程3公里后按每车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费;其它服务收费政策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