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省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将净增25万人以上。各设区市(除厦门外)要确定1-2个县(市)、区进行非公单位扩面试点,对于不建不缴、逾期不缴少缴单位将被调查处理。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我省将建立起公积金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为了让广大职工逐步深入了解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和服务举措,5日将举行公积金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读者有关公积金政策方面的问题,也可拨打本报热线968977咨询,本报将请权威部门进行解答。
公积金覆盖面仅53%
据统计,截至2012年2月底,全省公积金实缴职工245万人,缴存总额1224亿元,累计向职工发放721亿元贷款,累计提取公积金增值收益17.1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福州、厦门两市开展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3.98亿元。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我省公积金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最为突出的是覆盖面偏低,仅为53%,与全国72%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而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呈现山区高、沿海低的态势,国有经济单位与非公经济单位之间差距较大。
职工维权意愿不高
据介绍,造成我省公积金覆盖面低主要有四方面原因,首先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赋予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权限,但对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罚规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
其次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公积金扩面工作重视不够,甚至从保护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角度出发,对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态度不够坚决。
再次是非公单位和职工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职工维权意愿不高。许多非公单位对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缺乏法律意识,认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增加了企业支出,加重了企业负担。不少非公企业职工因担心失去工作而不敢督促单位为其建立公积金,默许了单位不建不缴。还有一些非公单位职工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担心建立公积金后每月现金收入减少,且公积金只能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提取使用,因此他们本身缴存意愿也不高。
此外,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相对不足,扩面工作压力也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