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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2年环境监测工作 PM2.5是重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4.03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侯希辰

导语:今年福建各环保部门将贯彻空气质量新标准,着重做好细颗粒物(PM2.5)、臭氧(O)等新增指标的监测。记者从省环保部门获悉,2012年福建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已出台,着重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等新增指标的监测
标签:   PM2.5  环境监测  福建

  今年福建各环保部门将贯彻空气质量新标准,着重做好细颗粒物(PM2.5)、臭氧(O)等新增指标的监测。昨天,记者从省环保部门获悉,2012年福建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已出台,着重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等新增指标的监测,规范监测行为,提高监测能力等进行了部署。

  按照该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福州市、厦门市提前一年开展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监测,泉州市、漳州市要抓紧落实相关监测能力建设,为明年开展新标准监测做好准备,其他设区市也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调整和优化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合理布局全省环境空气监测网。开展细颗粒物(PM2.5)监测设备比对实验,做好细颗粒物(PM2.5)监测设备选型工作。

  同时,今年全省要有30家以上的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开展闽江、九龙江、敖江等41条重点小流域监测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选择辖区内一定数量的小流域开展监测,形成全省小流域监测网络。

  工作重点还要求落实好重金属监测工作,对于排放重金属的企业,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要配备大气汞排放监测设备,做好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试点人工监测及自动监测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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