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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申请16年无着落 因沟通不畅致延误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4.03
来源:福建日报
导语:福清市民薛先生爆料:自己1996年在老家盖了房子,16年过去了,土地证仍不见踪影。薛先生说,自己早年在国外生活,回国后也一直在上海经商,办土地证的事情杳无音信,也就这么被搁置下来了。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可能是在沟通环节出了问题。
福清市民薛先生日前在福建微博和直通屏山栏目爆料:自己1996年在老家盖了房子,16年过去了,土地证仍不见踪影。
薛先生告诉记者,1996年自己在老家福清市三山镇泽岐村建了房子。房子竣工后,他就立刻准备好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并交给了三山镇国土资源所。“这几年我们催了好几次,就是一直拖延,也没有说是为什么。”薛先生说,自己早年在国外生活,回国后也一直在上海经商,办土地证的事情杳无音信,也就这么被搁置下来了。
申报材料8年前被退回
3月31日下午,记者与当事人薛先生的堂弟一同前往福清市三山镇国土资源所,该所的所长薛祥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仔细查看了薛先生所提交的档案材料以后,薛祥德所长告诉记者,薛先生的申请材料,三山镇国土资源所确实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交过,但这个材料在2004年就被福清市国土资源局退回来了。
薛祥德所长表示,按照规定,个人建筑用地审批一般在80-120平方米,最大不能超过150平方米。但从薛先生所提交的材料上来看,他的房子建筑面积达到170多平方米,超出了法定标准。不过,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福清市政府曾就个人非农建设用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一次清理整治,对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进行补办手续,薛先生的建筑用地也是属于此类。但是从薛先生提供的权源材料来看,表格当中的面积数据与后面的图纸有出入。另外,权源材料当中,其中有一份《福清市清理个人非农建设用地处理表》有多处涂改痕迹,这在审批当中明显不符合规定,被退回是很正常的。
沟通不畅致延误
那么既然申报材料存在问题,为何当事人却毫不知情?薛祥德所长解释说,这可能是在沟通环节出了问题。他说,一方面由于历时比较久,三山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也换了好几拨,现在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对情况不太了解;另一方面,可能由于薛先生长期在外经商,工作人员也无法及时与其沟通,及早帮助补办相关手续。
“如果审批顺利,一个月左右薛先生就可以拿到集体土地使用证。”薛祥德所长表示,他将马上安排经办人员与薛先生的家人对接,需要重新丈量的、或是需要提交其他说明、证明的手续,将尽快帮助薛先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