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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实施周年 细数房价调控“六宗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4.01 来源:海西房产网

导语: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作“新国十条”。本月,该房地产调控新政即将满周年,而房价控制目标大限已过,亮相率不足三成,北京控制目标首现“降”字,其他城市也各有千秋。
标签:   新国十条  调控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作“新国十条”。本月,该房地产调控新政即将满周年,而房价控制目标大限已过,亮相率不足三成,北京控制目标首现“降”字,其他城市也各有千秋。

     大限已然过去,本应公布的600余个房价控制目标,亮相率不足三成,而已公布的控制目标,如今又增添了一份不确定性。这不确定性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的一则通知,通知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业内人士对此直言,既然住建部已要求各地听取民意,酌情调目标,结果将是:3月末最后两天新公布目标的城市,稍从容一点,会有更多低目标面市;已公布城市较尴尬,估计部分地市将被迫调低。

  北京的房价控制目标定位为“新建普通住宅价格稳中有降”,这独一份的“降调”公布后立即引起轩然大波。那些将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与本年度GDP及人均收入增幅挂钩的控制目标,被指责为“疲软”。住建部的通知下发后,对部分城市或将更改控制目标的猜测随之升温,目前,广州已经明确表示年内不会调整控制目标,而上海、深圳等其他城市都还没有进一步的表态。

  “出台这个调控目标之前,我们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大旺表示。

  按照陈大旺的说法,既然房价控制目标已经出来,就是对社会的承诺,以后将按照这个既定的控制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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