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海浦东召开了一场名为“中国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的会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与上海副市长沈骏均出席了论坛。
一位参加论坛的人士表示,“一个月前,上海曾被传放开外地人口二套房政策,上海澄清后,今天上海与部委的高层同台亮相,也保持很好的和谐性。”
在论坛延伸出的另一个话题上,上海与住建部也“不谋而合”。参加会议的上海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李东透露,上海政府目前已经要求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不久,上海将出台一个通知。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原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应当把廉租房与公共房并轨,统筹建设,统筹规划,还可以吸引社会资金来投资保障房。
上海先试
近两年来,上海的廉租房准入标准与公租房的准入标准在逐渐放宽,两者保障对象也出现重合。
上海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从2006年开始已经连续6次放宽准入标准,目前收入线已放宽到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600元以下,人均财产5万元以下,基本覆盖到住房困难但没有住房消费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
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从2009年开始供应试点以来,已连续3次放宽准入标准,收入线已放宽到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以下,人均财产15万元以下,已把落户的引进人才、青年职工等均纳入了政策覆盖范围。
而随着覆盖面的扩大,相关的标准还将持续放宽。在上海,上述两种房源主要针对上海籍居民,另外主推的公共租赁房则不限上海户籍,也未设准入标准。
刘志峰说:“我认为,这两类租赁型保障房可以合并为公共租赁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按照市场定价,租金,分档补贴,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享受租赁补贴的多少不一样。
刘志峰认为,一方面可以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不再区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其次就是要根据承租人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给予租金补贴。
据悉,目前北京市也在考虑将廉租和公租房并轨的方案,按照收入水平分成6档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按租金的95%,市场租金正常补95%,最低补贴补10%。
上海从2009年实施公共租赁房制度以来,建设也取得一定的进展,在制度上,其采取了“政府支持、机构运作”的管理模式,政府通过投入部分资本金,给予土地、税收、公用事业收费优惠等方式,支持发展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