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有税的定义,“保有税”实际上是物业税的一种,即按房地产的面积每年付税。主要是针对户型面积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是在鼓励购买中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其实,综观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思路,主要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楼市“去投资化”的长效调控机制的相关政策走向亦是围绕限制楼市投资性、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这两方面进行。
从政策或制度走向来看,以“限购”、“限贷”、“限价”行政化的调控措施不为长久之计,必须通过长效机制的税费政策来调节房地产市场需求及资金的流向,以此达到房地产市场“去投资化”的目的。
从当前已经明确的政策走向来看,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正在逐步扩大、住房保有税、交易环节的税改方案完成之后会逐步全面铺开,以此从长远角度控制房地产市场投资资金的流向及价格的走势,限制楼市投资性、投机性需求,达到房地产市场“去投资化”的目的,引导楼市进入长效调控机制。
那么,如何发挥税费对于楼市投资性、投机性需求的调节作用,达到房地产市场“去投资化”的目的?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要通过“一加一减”方式,增加投资投机性需求在持有环节的成本,减少投资性投机需求出售房产环节的交易税费成本,以此降低投资投机者的投资回报预期,使投资投机性需求房产尽快转入到流通领域,缓解由于投资投机性需求导致的楼市供求关系相对紧张的局面,让实际具有居住需求的购房者买到房产,使房地产市场达到“去投资化”的目的,真正成为为“自住需求”服务的行业。具体来讲:
第一、增加保有环节税费。保有环节税费增加,尤其是对于持有时间较短的房产征收相对比例较高的税费,如房产税、保有税,使投资性需求在持有环节尤其是短期内持有的成本增加;
第二、减少投资性需求出售房产环节的交易税费成本,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鼓励投资客持有的房产进入市场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