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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海南房产中介黑幕:中介赚税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3.21 来源:直播海南 作者: 谭超 陈献凡

  北京万紫千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金贸B组客户经理 张诗琪:现在就是一个评估价,不按照真正的成交价算(缴税),按成交价算的话,你的税费肯定要高很多万的,到时候按评估价算的话,你的税费就少。

  评估价、成交价,这又是什么呢?记者了解到,评估价,是房管部门对交易房确定的准许交易“把关价”。而其实,在房产中介行业,普遍存在一个房、两个价的情况,其中的成交价,是真实买卖价格,而评估价,则主要用于报税。

  房田(新环境)房地产经纪公司富丽花园门店经理邹鹏:房产局有一条线,你不能低于它的这条整体的均价的线,然后我们去做的话就是,通过内部人,大概以你最低的这条线去过。(那像我们直接去做的话,就不可能知道底线)他不会给你看那个。

  邹鹏介绍,在税务局有一套专门的系统,记录着海口每个小区的房屋均价,而这个均价,一般都要比市场价低,这样去报税的时候,消息灵通的专职办税人,就可以以最低的评估价通过审核,办理缴税。

  房田(新环境)房地产经纪公司富丽花园门店经理邹鹏:这个关系在里面,他能透漏这些信息给你,这个信息就是钱,比如你本来要8千(一平米)才能过的,他告诉你,这里现在调一下,大概就是6千就能过,那你就按这个线去过就是了。

  而在缴税时,还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所以为了实现一个房、两个价,合同也需要签两份。

  北京万紫千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金贸B组 客户经理张诗琪:反正就是你卖的和过户的,是两个不同的合同,这样子税费才能少,(到时候要签两个合同吗)对呀,不会有任何问题的,那是为了省税才做两个合同。

  按照业内人士的叫法,这两个合同称之为阴阳合同,虽然张诗琪一再表示,签房价不同的两个合同,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业内人士李先生提醒,这样的阴阳合同,最好不要签。

  房地产中介行业业内人士李先生:不要签阴阳合同,为了省点税钱,对以后长远来说,对买方或者卖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这个房子卖了一百万,然后你们签了一个80万的合同,到时候买方可能只认那80万,不认那100万。

  李先生说,由于阴阳合同上,都有买卖双方的签字,因此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用,如果到最后,购房者坚持按总价少的合同付款,那么卖房者的权益将难以保障。

  节目看到这里,我们已经对整个房产中介市场,人员管理混乱,企业门店不备案,以及种种行业内幕进行了揭黑曝光,但曝光不是目的,通过曝光,引起职能部门重视,从而开展整治,推动海南房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才是我们想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我们也要呼吁,曾经在两年时间里,都没有对任何一家违法违规房产中介企业进行处罚的海口市住建部门,是时候拿出铁拳,好好整治一下房产中介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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