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中央政府将2012年GDP增速目标下调低于8%,尤其是,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控制在4%左右这一目标,很明确地也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去投资化”的楼市调控政策应该还会继续从严执行,楼市投资性、投机性需求在今年仍然不会有机可乘。
因此,从政策或制度走向来看,全国住房信息互联、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扩大、让更多存量房入市等方面的政策或制度有可能会在今年会全面铺开,以此从长远角度控制房地产市场投资资金的流向及价格的走势。
那么,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扩大究竟该如何走?其中牵扯众多关系层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房产税试行一周年,各界反响不一,这一周年房产税是否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调节房价作用?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细察这一年的试点落实情况,房地产税作为一项单独的政策,由于其税率较低、征收对象范围较窄等原因导致其作用非常有限,甚至导致有些开发企业为了吸引客户购房,打出买房送房产税的口号。这一定程度上说明房产税的征收税率幅度并不是很大。
从房产税试点对市场可见的影响来说,主要还是来自房产税与楼市限购、限贷等其他政策性措施的叠加而执行的效果。
从短期来看,土地财政下的房产税仍然是一个为房价做加法的政策,征收房产税之后,买房的成本被推高了。虽然,政策的本意是要淡化房地产的投资价值,强化它原本的居住价值,但这是一个长线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很好地凸显出来。
第二、房产税对什么阶层、什么样的市场有比较大的影响?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房产税对于两类市场需求影响比较大:
改善类需求。由于其收入本身并不是太宽裕,改善型需求有可能因为在购置第2-3套房的时候超过房产税规定的征收标准,他们可能要以缴纳房产税为代价来改善自己的居住品质。
投资性投机性需求:由于其投资多套房产,对这类人群要缴纳房产税,尽管征收的幅度不是很大,或多或少影响了这些客群的投资回报。
第三、试点和探索阶段之后,房产税将如何进行?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当前房产税仍然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今后扩大征收范围和对象、征收税率幅度调整是迟早的事情。笔者认为,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的范围,如可对房地产市场投资相对较热的一线城市及其重点周边城市开展房产税的试点工作。
第二个阶段,只针对新房,在征收范围和对象、征收税率幅度等方面逐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