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福建省工商局获悉,近日福建省工商系统将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重点整治公用事业及房地产行业中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
据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订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公平的消费环境,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省工商局决定以公用事业及房地产行业中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作为此次全省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规范格式条款的订立与使用。并以此作为突破口,加大对其他行业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整治力度。
据介绍,3月份是部署、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将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的相关单位与消费者订立的相关合同施行备案管理,有针对性地运用行政指导职能对备案中发现的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单位,督促其及时改正,使之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觉纠正或撤销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
2012年4月1日-2012年9月15日则是综合整治阶段,各级工商局将通过12315投诉网络和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进行检查。同时,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是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比如:房地产行业等,将制定出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示范文本。
据悉,此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