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来逐步替换“限购令”,尽管给业内一个“限购令”即将取消的比较利好市场预期,但房产税替换“限购令”短期内来讲解决不了“高房价”,要解决“高房价”问题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土地财政的问题:
第一、2011年各个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益大幅减少,诱发地方政府微调限购政策松绑“限购令”,预计2012年地方政府还将增加土地出让收益,平衡财政收入减少的局面。这种局面我们基本上可以判定当前乃至今后3-5年内甚至更长一段时期内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局面不可能改变。
第二、从短期内来讲,房产税代替“限购令”是解决土地财政问题的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内房产税试点可以达到的市场效果。
从短期内来讲,房产税代替限购令,由于征收税率及范围等原因,房产税试点对于投资投机性的需求影响并不大,因此,不可能通过试点房产税解决楼市投资投机现象。此外,在土地财政不变的市场背景下,征收房产税是为房价做加法,房产税的征收,有可能导致开发企业或投资客将房产税的成本转嫁给购房者,难以起到遏制房价上涨的作用。
从长远角度来讲,房产税真正代替土地财政的设想在当前执行上还面临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税率等众多问题。要从根源上解决房价高企的市场状态,还要相关部门平衡土地财政与房产税征收的关系,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时间点或阶段用房产税或其他经济调控手段代替土地财政。
因此,从以上意义角度而言,既然短期内房产税试点难以解决房产投资投机现象,那么,其定位于调节市场资金流动性“去投资化”的作用也就没有办法完全呈现,因此,考虑到调控政策对于市场的作用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尤其是限购对于“去投资化”及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际作用,在房产税试点期间,试点城市的限购令不一定会因为房产税试点而取消,但有可能会因为房产税试点,增加了房产税政策调控市场的工具而对于限购令进行“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