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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3.07 来源:新华社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昨日(6日)下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将适当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

  中央决定扩大试点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去年初在上海、重庆两大直辖市启动。历经一年之后,房产税“实施效果逐渐显现”。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在调研后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运行很好,对促进当地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完善地方税体系意义重大。”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与上海、重庆两市人民政府一起,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然而,开征房产税除实施标准、细则等尚存争议外,个人住房信息不透明、不联网也是目前制约中国房产税全面推开的障碍之一。刘克崮指出,支撑房地产税改革的重要前提是“公开透明的社会信息”。

  改革障碍正在扫清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建立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将成为房产税推开扫去障碍的第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证实,各地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不能定位为“抓钱”

  除尽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外,加征房产税会否增加普通民众税负压力也是开征房产税争议的主要焦点之一。

  刘克崮强调,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非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不能把调房价寄希望于房产税,而应该看到房产税所带来的财税机制改革。

  “不能将房产税定位到‘抓钱’上,那样只会加重公众‘税收焦虑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房产税首先应定位在个人住房调节税,房产越多,税越高。

  “即便今后房产税全面开征,也不是向每一个人征收,应对满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产做出充分的扣除。”刘克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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