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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引入信托投资基金为公租房建设融资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3.04 来源:北京日报

  第五,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为长期执行政策。国家对公租房建设和运营中涉及的税收优惠规定执行期限暂定为三年,而公租房的经营期远远超过三年,应当考虑到公租房的经营期长,收益低,建议对经营期的企业所得税进行适当减免。

  第六,政府财政贴息或贴租。根据2011年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的数据,我国一线城市的商品住房租售比在1:500以上,出租收益率低于2.4%,如果公租房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60%和80%收取,收益率将更低,静态投资回收周期超过50年。因此,企业投资经营公租房需要政府财政贴息,或者出租时开发经营企业按照市场租金收租,超出承租人承受能力的部分由政府贴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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