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获悉,福州市将征收晋安区岳峰镇竹屿村0.7236公顷土地,用于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17.2966公顷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根据征地公告,城门镇地块有16.6859公顷为农用地,补偿标准按片区综合价120万元/公顷补偿,其中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同时,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实行留用地每亩100万元的货币化补偿。城门镇地块其余部分以及岳峰镇0.7236公顷地块均为建设用地,地块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将由福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发布补偿安置方案。
据了解,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