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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策张宏伟:“小产权房”合法化背后的思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2.29 来源:海西房产网

  国土部针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力度上升至空前。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起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试点处理“小产权房”大致有两个办法:

   第一、购房者通过支付“转化费用”将“小产权房”转正,从而使“小产权房”拥有合法的商品住房身份和地位。这样对于政府来讲,政府还有可能从“小产权”房转化合法的商品住房过程中获得部分“转化费用”收益。

  第二、地方政府购买大量“小产权房”,通过内部流程转换使“小产权房”合法化,最终冲抵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但由于购买商品需求资金量比较大,有可能进一步为当前地方政府的债务雪上加霜,导致政府更加依赖土地财政解决当前地方债务的问题。

   但总的来看,无论是以购房者缴纳“小产权房”合法化的 “转化费用”这种方式,还是政府购买大量“小产权房”冲抵保障性住房指标,均突显了当前由于常态化的楼市调控导致的土地财政的尴尬。

  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约1.59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本级收入32580.74亿元的48.8%;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约2.7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本级收入40613.04亿元的66.5%。在地方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些甚至占80%以上。

   而另一方面,在全国1.84万亿地方债2012年集中偿还期,地方政府必然会通过适度下调土地出让价格,增加土地供应数量,保证土地不流拍,在此基础上保证财政稳定。但是,2月21日,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土部官员表示,由于各种原因,2011年土地供应计划落实不足七成,而今年全国住房土地供应量将缩减两成。全国住房供地量缩减对于地方政府债务来讲有可能又是捉襟见肘。

  因此,政府试点处理“小产权房”,还是要把握好一个原则,那就是既要能够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又可以借“小产权房”做一些民生工程。但是,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试点处理“小产权房”还有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首先,从以上试点处理“小产权房”的方法来看,地方政府购买大量“小产权房”抵保障房任务,从完成今年700万套保障房任务来说可以节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时间周期,作为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住房的一种手段,有可能短期内会为保障性住房带来更多的市场供应量,但是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做法。

  从购房者通过支付“转化费用”将“小产权房”转正这种方法来说,说的明白一点,如果交钱就可以将“小产权房”合法化,也就意味着这些“转化费用”就是违法成本,如果违法成本不是很高,那么,有可能会导致在执行层面更多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因此,要防止“小产权房”现象的发生,还需要制度上和执行上根治这种现象的发生,比如,要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标准更加规范、杜绝审批过程中腐败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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