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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买楼现“一成首付” 另两成可分三年无息偿还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2.25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罗莎琳

  银行:开发商打了“擦边球”容易造成赤贷危机

  广州某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现在的规定,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二套房不低于六成,这是要严格审查的。如果开发商垫付了首付款,再由购房者分期支付,实际上是打了个“擦边球”,但是给银行却带来一定的风险,“因为垫付的钱终究还是要购房者还,在还贷的前几年,买家除了要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还要还开发商的首付余款,每月的还款数额会非常高。此外,很多炒房者会同时投机多套房源,如果未来房价变化达不到他们的预期,很容易引发抛售潮,以至于出现断供,这样一来容易造成赤贷危机”。

  该人士还指出,开发商毕竟不是银行金融机构,对于房贷的风险意识不如银行那么强,很容易让一些贷款资格不够的买家进入买房流通领域,为以后还贷危机埋下隐患。

  而对于买卖双方“跳过”银行,开发商为买家垫付余款的做法,广州某股份制银行银行部主管张先生却认为,这种做法对银行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最大的影响在于买家和开发商,要看双方合同如何签署,考验的是买家的付款能力以及开发商的催款能力。

  专家:采取此方式的楼盘不多 消费者应量力而为

  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这样做的目的是短期内增加销售,尽快回笼资金以解紧张的资金压力,至于购房者是否有偿还能力并不在考虑之列,可以说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冒险的行为。所以,面对看似不错的“馅饼”,消费者还是应理性对待,量力而为,否则“馅饼”有可能变成“陷阱”。

  合富置业市场部首席分析师龙斌表示,无论是垫付首期还是余款,采取这种方式的楼盘不多,故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满堂红战略管理部高级主任沈锐培认为,这是开发商通过降低入市门槛吸引购房者的营销手法,房价并没有实质下降,只是开发商为购房者提供了一些无息短期借款。看似购房者可以低首付购房,实际是大大增加了购房者的风险。因为短期内筹集首付款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并非易事,如果到期未能补齐就会产生违约风险,最后损失的还是购房者。

  不过,中原地产项目总经理黄韬表示,垫付的做法不仅对买家有风险,开发商也同样承担“买家走佬”的风险,“楼市未来不稳定的因素太多,一旦楼价出现大幅度下跌,买家欠的余款可能断供,最终开发商也会成为受害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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