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前公布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通知表示,国土部将分别于今年7月、2013年1月向社会公布全国及各地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进展和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继续对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情况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各地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时,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单独列出向社会公示。
国土部将从3季度起对用地落实情况实行月调度,对落实不力的将予以公开通报。
季度地价涨幅超10%应上报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地价变化,及时、真实、准确、完备、规范在线上报地价监测信息。
季度地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查找原因,向当地政府及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后报部备案。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估价行业协会和专家,加强监督指导。
各地要适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总量、用地和建房结构、土地价格等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主动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巩固已有的调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