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刚刚大学毕业的小王在张店区兴学街57号院以较低的价格租了一套房屋。今天,房屋的主人去收房租时,小王才意外得知自己竟然租了一套“二手房”,当时那个租给自己房子的男子竟然也是租客。
近日,小王从网上看到一则租房信息,张店区兴学街57号院一套楼房出租,每月400元。随后,小王与对方联系,一名中年男子带他去看了房子,小王非常满意,觉得机会难得,当场决定租下这套房子。男子表示,如果要租房子,必须先交4个月的房租。因为对房子非常满意,小王便付给对方1600元。
今天,一名陌生女子敲开了小王的房门。听到对方是来收租金的,小王很是诧异,说自己已经付了一个季度的房费,对方却表示对此一无所知。这名女子说,当初租房的是一名男子。对方的话让小王有种不祥的预感,因为自己当初租房时,没有验看对方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担心这名女子是骗子,小王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原来敲门的女子确实为房子的真正主人,一个月前,她将房子租给了一名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当初只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今天房子到期,所以她上门来催要房租。女房主告诉记者,当初这套房子租给男子的价格是500元一个月。
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记者在此提醒市民,租房过程中要提高警惕意识,注意核实出租人的身份信息和房屋的来源信息,以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