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福州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上获悉,我市2012年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4.22万套(户)。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签订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省里下达我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40000套(户),其中,廉租住房405套,公共租赁住房7419套,限价商品住房13500套,城市棚户区18533户,国有垦区危房143户。
今年国家及省里首次将“健全层级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和“基本建成”指标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今年3月底前要落实具体项目地块,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国庆节前全部开工建设。各审批部门要继续将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为项目开工、竣工创造条件,确保项目按时序时进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