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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今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房4万套 9月底全部开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2.11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祁正华

        10日,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省住建厅代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中,福州市今年将新开工建设保障房4万套。

  今年基本建成32810套保障房

  据了解,今年国家分配到福建省的目标任务是161705套(户)。其中,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5.89万套(需基本建成13万套)。目前,我省已将任务分解到各地。

  今年全省新开工建设的实物建房中,廉租住房5010套、经济适用住房8261套、公共租赁住房50248套。其中,分解到福州市的实物建房4万套,计划基本建成32810套。

  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

  会议要求,在确保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基础上,我省要力争在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小区建设、配租配售物业管理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头;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落实提取土地出让毛收入的2%~3%作为住房保障建设资金的规定;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用地单列指标,根据需求确定用地区位供应,确保供应;要加快建设进度,以“早开工、促竣工、保质量”为重点,确保今年安排新建的保障房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保障房配租配售严把“四关”

  会议强调,各地要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加快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步伐,去年已竣工项目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配租配售工作。

  在分配上,一要严把准入关,重点是住房状况和收入条件的审核,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建立联动审核机制;二要严格分配程序,规范申请、审核、轮候、公示、分配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做到程序公正;三要公开透明,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使分配结果让社会信服、让群众满意;四要强化督查,行业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强化分配监督管理,全城跟踪,认真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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