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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在华房贷受限制 实操中却可规避监管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2.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今后,外籍人士在外资银行申请外币按揭贷款将受到限制。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我委在核定中长期外债额度时,将主要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的外债需求。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根据《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其中签约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外债由发改委按年度核定发生额,一年以下的短期外债由外管局核定余额。

     分析人士指出,和大部分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的网点数量十分有限,吸储能力也很低,不仅人民币存款很少,美元存款也没有多少,如果从其他国有银行借美元,需要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也很高,这使得外资银行在发放外币贷款时非常依赖中长期外债额度,大部分来自外资银行的外籍人士和中国本地居民的外币房贷业务资金都来自外债额度的支持。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发改委的这一举措主要是加强跨境资金的监控,并抑制境外资金对房地产的投机炒作,但对外籍人士正常购房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据报道,2011年北京市二手房市场中外籍人士(包含华侨)二手房成交量比重很小,不足1%.而且外籍人士在贷款购房过程中多选择中资银行,占比约70%.目前,外籍人士购房贷款除需要提供涉外审批单以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其他的手续与中国人购房贷款一样。

     尽管如此,该《通知》的出台,仍被一些业内人士解读为 "限外令"的加强。所谓"限外令"是指2010年11月15日,外管局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在华工作超过一年的外国人可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有外资银行负责人表示,发改委规定外籍人士的住房按揭贷款不纳入中长期外债额度尚属首次,可能导致部分外资银行此项业务受限。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通过轮动式的操作将长债进行短期化管理,规避监管政策。比如,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借款期限3年,银行可以通过当月借下月还,再续借的方法化长为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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