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实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财政部已要求各地区全力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政策,确保及时足额计提和有效使用。
去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11年1月1日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并实行按季预提,年终统一清算。针对仍有个别地区落实不力问题,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对于2011年尚未计提或年内各季累计计提的教育资金少于全年应计提的教育资金数额的,原则上应在2011年财政决算清理期结束前一次性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