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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末银根开始事实宽松 房贷灰色加按揭重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1.1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期限长达10年的“消费性贷款”

  记者了解到,那家向吕先生推介新业务的公司,是成立于2010年6月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下称“中银消费”),电话中所提到的新业务,是该公司推出的“乐享贷”业务。

  其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在上海地区拥有一套房产且该房产无抵押或仅一次抵押;经过中银消费重新评估房产价值,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两成且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利率一般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40%,年化利率9%以上;贷款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原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

  此外,贷款人申请“乐享贷”成功后,需要一次性支付贷款金额4%的“手续费”,同时申办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大约3周时间放款至中行账户。

  中银消费将这一业务称作“消费类现金贷款”,因此申请业务时还要审核“用途证明”,一般需要是装修、教育、婚庆、旅游、购买家具家饰等消费类用途。贷款期限一般为10年。

  “ 乐享贷 客户不能在两年内提前还款,否则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中银消费一名客户经理对本报记者说。

  该客户经理还说,“乐享贷”提供两种还款方式:一是最低还款额,即每月还款金额最少为贷款额度的3%;二是“轻松还”,即12个月为一个周期,首月还千分之五手续费和利息,第2~11个月仅还利息,第12个月还10%本金和利息。

  这种号称“消费性贷款”,期限却长达10年的业务,同“加(转)按揭”有什么实质区别呢?

  “只要有了二次抵押,这种业务模式的实质就是 加按揭 。”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零售信贷部负责人对本报评论称,“近期,一些比较灵活的金融机构开始做类似加按揭的业务,我本人也有收到相关短信;但按照我们得到的消息,监管层并没有放开金融机构转、加按揭业务。”

  记者采访的多家商业银行均表示,目前商业银行仍不被准许做加(转)按揭业务。

  上述零售信贷部负责人表示:“加(转)按揭实际上无形中扩大了抵押物价值,尤其在目前房地产价格缩水的情况下,增加贷款成数非常有风险。”

  事实上,类似的业务模式还发生在小额贷款公司。“小贷公司的二次抵押做法非常普遍,”沪上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对本报表示,“主要还是集中在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方面。”

  “比如一套房产早年估值200万元,银行获得贷款100万元;现在估值在300万元,先前的贷款成数实际上是降低的,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做再抵押和再贷款。”该小贷公司负责人坦言,“事实上,机构确实无法真正监测到账户中资金的最终去向。”

  与中银消费的“乐享贷”不同,小贷公司的“再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且年化利率高达18%~19%。“期限短有利于规避中长期房价大幅下跌风险。”该小贷公司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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