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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两会将根据平潭总规编制专项立法规划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1.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14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作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和表决人选办法。

  根据平潭总规编制专项立法规划

  王美香介绍,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监督工作,深入贯彻代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做好代表工作,并且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专项立法规划,推动中央政策的落实。

  据悉,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节约能源条例、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消防条例(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修订)等法规草案9项。

  法律实施检查关注安全生产等

  王美香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海域使用、旅游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专项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

  同时,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条例、高等教育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在认真总结2011年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依法开展专题询问。

  据悉,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草案14项,制定3项,修改7项,废止6项,审查和批准福州、厦门市法规3项;讨论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0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6项,进行专题询问1次;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44件、建议834件;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名,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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