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设于28个城市试点将近两年之后,面对历史上最高的保障房在建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筹划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支援保障房的试点范围,以解地方政府资金的燃眉之急。
目前,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已经对相关工作做出部署。由于保障房在建工程量带来的投资远高于开工量,因此,地方政府面临的压力巨大。而2011年各地房地产市场降温带来的土地出让收入遇冷,地方财政对于保障房的承受力也有所下降。
与此同时,作为住房公积金的中央主管部门,住建部也已经在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准备工作,在适时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从制度层面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在制度上不再存在障碍。
试点扩大
针对这28个城市进行的试点,住建部正着手总结和评估并将上报国务院批准。
“姜伟新部长已经在布置2012年工作时,对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范围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部署。”1月12日上午,住建部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在此之前,住建部已经会同各地方政府,对28个城市的试点情况进行汇总。
2009年底,由住建部牵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模式,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此后,住建部于2010年1月批复了北京、重庆、天津、唐山等28个城市提出的试点申请,试点申请所涉及动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约493亿元。“这些贷款资金,总计投向了13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目前绝大部分已经进入封顶或竣工阶段。”前述住建部官员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28个城市进行的试点情况,住建部目前已经着手会同试点的地方政府,对于近两年来的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在完成总结评估的情况下,将起草相关汇报材料上报国务院,并据此适时报请国务院批准,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范围。
北京市住建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表示,在强化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由地方政府信誉作为实际担保的情况下,基本可以确保住房公积金作为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安全程度。
“保障房是定向销售和分配的,而且我们在之前就进行了购买者的轮候,因此,销售不成问题,在银行按揭贷款进入后,偿还以公积金贷款专项投放的开发贷款是没有问题的,不会对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造成过大的风险。”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