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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2012年将为民办的五十项实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1.09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周琳

  36.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污染全面治理及长效机制建设,重点突出种养、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开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污染全面治理,继续推进“七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7.提升公交服务优先便民工程。全省计划投入资金10亿元,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新增公交班线50条,延伸、优化公交班线100条。

  38.实施农村“村村通客车”工程。全省计划投入资金17.45亿元,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及村村通客车工程建设。

  39.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全省计划投入3.6亿元,进一步完善公路安保工程,及时治理和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40.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继续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以及国有林区、垦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

  41.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环境整治试点。推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42.继续开展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重点抓好24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任务;指导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的“家园清洁”示范项目。

  43.继续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与水源保护。今年,闽江、九龙江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95%、90%,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44.推进水利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1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25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101公里。

  45.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省建设。植树造林50万亩,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通道绿化。

  46.实施新一轮“造福工程”。偏僻自然村搬迁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完成10万人搬迁任务。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民搬迁,给予相应补助。对居住在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的石结构房屋需要改造安置的农民,对省级试点小城镇的旧村庄复垦搬迁,其中旧村复垦为耕地的,安排新增耕地项目补助。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可安排宿舍类公租房。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购房安置。对100个100户以上规模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以奖代补。

  47.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力争到2012年末,实现全省未改造的农村电网改造到位,全面完成全省农网行政村改造。

  48.完善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力争2012年底前在全省现有供销社建制的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城建立县级综合维修服务中心,在重点乡镇建立乡镇综合维修服务站,在较大的行政村建立维修服务点或联系点。

  49.“信息民生”应用工程。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广无线城市建设应用;加快农村和城市社区信息化;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

  50.支持驻闽部队生产生活、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工程项目。支持驻闽军师级部队建设“两个中心、一基地”项目9个,支持驻闽基层部队建设“四个一好”(即一个好食堂、一块好菜地、一个好猪圈、一个好饮水)项目90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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