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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年督阵 房价控制目标“不退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1.01 来源:中国经营报

  岁末年初,作为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督阵地方政府制定2012年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

  此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住建部已经确定了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全面口径。其中,对于2011年各地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评估,是会议的重要内容。

  对于未能达标的城市,住建部已经要求其所在省级政府向国务院直接说明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在地方政府面对“楼市冷遇”而对调控政策落实开始踌躇之时,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制定2012年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并进行考核,以此确保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楼市调控政策的力度。

  达标“考核”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召开前,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对2011年稳定房价工作进行总结,并已将总结情况上报至住建部进行汇总。按照目前的工作流程,住建部将对未能完成“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名单,上报国务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1)1号文件的要求,未达到年初公布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城市的所在省,要向国务院汇报并解释未达标的原因,这个精神已经传达给了地方政府。”2011年12月29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山东、江苏、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亦向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他们表示,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对与会的地方政府分管官员传达了这一精神,并将这项工作的截止日期划定在了2012年1月——在龙年春节之前,未达标地方政府必须向国务院做出解释。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办公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提出八条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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