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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按新利率还贷 20年百万房贷需多还9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1.01 来源:新快报 作者: 黎华联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涉及民生的法规规章正式施行,将给市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特别是房贷利率调整。2011年,央行进行了三次加息,因大多数贷款者选择次年调息,意味着元旦起市民就要为三次加息埋单,按新利率还贷,月供族将要背负更重的利息负担。

  新规1

  20年贷100万要多还9万多

  2011年,央行在2月9日、4月6日和7月7日三次加息,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贷款者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还贷了,月供族将要背负更重的利息负担。

  按照新利率,到底月供族要多还多少?按年初6.40%基准利率计算,办理100万元的贷款、期限20年,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那么月供需7397元,20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为77.53万元;若按新利率7.05%计算,月供需7783元,支付利息总额86.79万元。即每月将多还利息386元,共需多付利息9.27万元。明年怎么向银行贷款更加划算呢?业内人士表示还是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商业贷款的利率为7.05%,相差2.15个百分点。

  目前房价有所下降,对于资金实力强的全额购房市民,是一个入手的好机会,毕竟房价已低下高傲的头颅。但如果是打算贷款购房的月供族,须要仔细斟酌,因为目前房价的确有所下降,但首付和利率都涨到历史高峰,房贷成本已相当高,下降的房价部分能不能冲抵这些增加的成本部分,是个疑问。

  【提醒】

  银行不会告知月供变化

  银行从业人士提醒房贷者,银行不会主动告知月供的变化,市民如果按2011年的还款计划还款会导致还款不足,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影响日后贷款。因此房贷者最好在银行打印房贷还款计划单,了解每月的还款金额,保证账户中有足额的款项来应付银行划账。

  新规2

  “债主”可变股东

  近日,针对当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资金困难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债权可转股权办理工商登记”,该办法将于2012年元旦实施。

  《办法》规定,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另外,为规范债权转股权行为,《办法》还规定,对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处罚种类包括: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资格证书和吊销营业执照等。

  广东省工商局企业登记的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化解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企业灵活经营、持续发展,以及社会资本的合理、最大化利用等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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