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15日正式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规划》包含前言和八章22节。八章分别为:重要意义和开发条件、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发展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改革开放、保障措施。《规划》范围包括海坛岛及附属岛屿,陆域面积392.92平方公里,总人口39万人。规划期至2020年。
《规划》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位于台湾海峡中北部,是祖国大陆距台湾本岛最近的地区,具有对台交流合作的独特优势。当前,两岸关系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对台交流合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提供了难得机遇。加快平潭开发开放,对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福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标志着平潭开放开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将有力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