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二手中介靠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往往在数万元以上。“如果仅仅处罚3万元,还是给不法二手中介有利可图的空间。”
《昆明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昨日听证
昨日上午,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昆明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听证稿)》(以下简称《办法》)举行了听证会。《办法》规定,“申请房地产经纪备案的单位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这意味着,一旦《办法》出台,将有一大批资质欠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淘汰。
《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出现的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以隐瞒、欺诈、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已有近5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含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达2000多人。如果有相关机构或者人员出现上述行为的话,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由执法部门处以3万元罚款。记者注意到,这也是《办法》首次将取消网上签约资格也列入处罚范围。
对于这样的规定,听证代表们纷纷表示赞同。但对于处罚的金额,一些代表认为“过低”,很难真正起到约束作用。来自昆明市第十中学的教师张盛表示,一些二手中介靠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往往在数万元以上。“如果仅仅处罚3万元,还是给不法二手中介有利可图的空间。”张盛说。
声音
“规范从业人员难度大”
想要规范目前的房地产经纪市场,规范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是关键。《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必须参加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或者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生效后,持证上岗。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受聘于相应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以该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严禁以房地产个体经纪人员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严禁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执业。
记者调查后也发现,目前昆明市大部分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人员都没有任何资质证书。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二手中介从业人员介绍,一般的二手中介并不会强行要求店员配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只在入职后经过几天的公司培训即可上岗。昆明荣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毕永国也表示,目前昆明从事房地产经纪的大部分从业人员都没有资格证,对他们的监管更是无从谈起。对于这样的情况,昆明市人大代表、云南农业大学教授冷静认为,《办法》应更多地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的相关条款,并适当降低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的考核难度,以此鼓励更多的人员积极获得资格证书。
“中介洗牌在所难免”
在《办法》中,存在最大争议的要算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置的准入门槛。《办法》明确规定,申请房地产经纪备案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人民币15万元以上(开设分支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有1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和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分支结构有1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且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记者发现,目前昆明房地产经纪市场上的很多二手中介无法达到以上准入门槛,其中也包括一些品牌中介的连锁门店。毕永国直言:“就拿荣成房产来说,在一些区域的连锁店,面积也只有十几平方米,并没有达到20平方米的要求。如果要执行此项规定的话,将有一大批的二手中介被洗牌。”
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办法》一旦出台,一方面将促使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手续流程更加专业,同时也迫使经纪人更加自律;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资质不齐的小中介打击会比较大,他们可能会因此关门,这能够在规范市场的同时加速行业的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