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头条 > 正文

120%购房款可无理由退还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2.1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今年下半年来,福州楼市降价促销的消息不绝于耳,但成交量依然低迷。常规的降价促销已经无法触动购房者,开发商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吸引购房者。日前,福州有开发商推出“降价补差”优惠活动,近日又有开发商玩出新促销花样:“无理由退房”,120%购房款无理由退还。是开发商有信心,还是先回笼资金?其他以后再说。

  无理由退房年赚10%

  该开发商的广告称:承诺“无理由退房”,120%购房款无理由退还,堪称最稳健的不动产投资,固定收益20%,多重保险0风险。不过广告也明确,该优惠为限时限量。

  该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20%购房款无理由退还,指的是现在一次性付款购房,如果在交房的时候购房者不满意,可申请退房,开发商将支付给购房者120%购房款。据悉,该项目交房时间是2013年底,也就是说,现在买房,2年后交房时,业主选择无理由退房,除了购房本金外,还将会获得20%的购房款作为补偿。相当于每年开发商另外补偿给业主10%的固定回报。

  对楼市信心十足还是玩噱头?

  “如果写入合同的话,说明开发商对未来楼市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这么做,是基于未来两年楼市乐观的判断,推出的创新楼市营销方案。如果未来两年货币适当宽松、经济逐渐好起来,限购取消,那么楼市将趋于乐观。

  省内房产专家王阿忠认为,目前开发商的资金借贷成本比较高,且拖的时间越长资金成本越高,如果能尽快回笼资金,不仅可以缓解目前的资金压力,而且可以把部分资金投入其他项目,保证资金的良性循环。而且开发商只拿出30套来投入该计划,也不太可能出现集体退房潮,风险相对可控。

  但是,王阿忠也担心,如果开发商实力不够强,可能这就变成一个噱头,一锤子买卖,先回笼资金再说,以后的变数以后考虑。一旦开发商出现资金链问题,购房者要想拿到120%购房款将面临风险。而且有业内人士认为,一些开发商的破产成本并不高,可以换个法人重新注册公司再运营,但是购房者的维权就变得比较艰难。

推荐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1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