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青远公司公告称9月29日办理常青园北里5号楼入住手续。29日,房主李宁和中宇慧通告诉购房者,因不能与回迁户同时入住,办理入住时间改为10月9日。10月9日,中宇慧通公司门店经理冯守波等人、李宁及“李阳”再次召集购房者并告知,17户房屋尚未经过住建委审批入住,青远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办理入住手续延后到11月4日。11月4日,购房人又被告知入住时间延后到11月10日,而11月10日,再次被告知要等到11月底才能拿到房子钥匙。
觉察到事情的蹊跷,11月11日购房人找到李宁,李宁称无房也不退钱,购房者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海淀区曙光派出所核实,李宁所发布房源均为假房源,李宁出示的和青远签署的“常青通达新村住宅楼拆迁认购期房购销合同”系伪造,而所谓的青远公司员工“李阳”,经查明真实姓名为王岩。
中介公司疑为帮凶
王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至2011年期间,李宁通过中介公司共出售17套常青园北里房屋,总价2871万元。其中10套通过中宇慧通出售,总价1744万元。10户购房人支付给李宁1651万元、门店50.5万元、中宇慧通总部42.5万元,支付过程均由中宇慧通门店经理带领至银行办理。
王女士表示,“既然收取中介费用,中宇慧通等中介公司就应该确认房源的真实性,因房源信息虚假而造成17户购房者的巨额损失,中介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王女士还透露,经过对整个事情的梳理,他们认为中宇慧通有和李宁合谋诈骗的嫌疑。“整个交易过程中,中宇慧通员工多次带购房人‘实地’看房,多次撮合交易双方面谈交易细节,并促成所有房款及有关费用的缴纳。而中宇慧通最后和我们签订的是由其提供的三方‘房屋买卖见证合同’,住建委相关人员表示该份合同是合法但不合规。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该房源有问题,中宇慧通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
王女士告诉记者,经公安机关调查,在此次受骗的17户购房者之前,李宁还曾经通过中宇慧通出售过7套相同区位的房子,而这7套房子同样为假房源,此7户购房者的损失很有可能就是由后面17户购房款补上的。
而这个说法也得到了对方的确认。王女士称,2011年11月14日,17户购房者到中宇慧通总部讨说法,该公司杜小平总裁确认,“中宇慧通曾做过李宁回迁房买卖的经纪业务。”
据了解,目前海淀区曙光派出所已刑拘李宁、王岩,并已立案侦查。记者致电该案海淀区分局张姓负责人咨询最新进展,截至截稿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