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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发商出促销新招 交房前如降价可补差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2.10 来源:海峡都市报

  打折促销、垫付首付、老业主带新业主购房各有优惠,等等,今年下半年福州的楼市促销层出不穷。而近日,福州有楼盘又出新招,推出了“降价补差”承诺活动,以此打消购房者对房价下跌的顾虑。

  “开发商给新业主降价补差承诺,老业主的利益却没有保障”,昨日,福州的陈女士拨打968111反映,作为老业主,她担心房价下跌给自己刚购置的房产带来损失。

  据介绍,陈女士今年七八月份在永泰一楼盘看中了一套房子,10月份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11月,陈女士了解到,开发商向新购房的客户承诺降价补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30日前,如果高于当时承诺人所售同楼盘同类型房源单价的,承诺人将支付成交单价与公开价之间的差价给业主。

  陈女士认为,后面购房的业主有保值承诺,而此前的购房者却没有,这不合理。陈女士多次和开发商协商承诺补差,但遭到开发商拒绝。

  昨日,记者看到了该楼盘的《“补差”承诺函》,记者注意到,承诺函限定了购房时间,在2011年11月26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间订购该项目的,才能享受补差承诺。

  据了解,近段时间,“补差”作为一种新的促销手段,在其他城市已经出现。“降价补差”既可以避免“房闹”,又可帮潜在的客户消除后顾之忧,给其以暂时的心理安慰。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降价补差”维权有许多不确定因素。首先,承诺是一次性补差,还是连续降价连续补偿,如果交房后房价又跌,那么是否继续补差呢?其次,同质性房源很难界定,和其他商品的同质可替代性不同,楼层、户型、开盘期数、物业管理水平的不同都有可能成为开发商“非同质性房源”的借口。

  而一位购房者更直接指出,“降价补差”促销的大多不是大开发商,这就有一个潜在风险,“降价补差”一旦成为现实,有的小开发商可能早已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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