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低计税价格”报税、试图逃税的二手房“阴阳合同”,将签不下去了。二手房申报价格出现异常,政府部门将重新评估。为了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昨天,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委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二手房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价格征收税款。新政将从下月10日起执行。
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价征税
通知称,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申请权属转移登记前,遵循依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如实申报房屋成交价格。在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中,对于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对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成交价格符合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申报价格征收税款;对于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价格征收税款。对于交易双方签订的不需网上签约的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协议等,也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依据房地产估价理论,正当理由是指客观的、实际影响存量房价值的因素,如房屋的环境因素、质量因素等。在新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中,已经考虑楼层、房屋类型、建筑年代等明显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
除此之外,如果纳税人认为其房产交易价格虽然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签阴阳合同将取消网签资格
记者了解到,如何核定计税价格,参照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确定。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则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委应用房地产批量估价技术确定,并根据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动态更新。
通知特别提出,房地产中介违反规范和标准,诱导、协助交易双方出具“阴阳合同”,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1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规定,房产中介公司为了帮助购房人规避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的,一经查实,房产经纪人将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房产中介机构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通知自12月10日起执行。以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知》同时废止。
评估方法
借助计算机辅助评估
北京运用房地产批量估价技术方法,依据2010年-2011年3季度全市存量房交易样本[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确定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批量评估是指在给定时间对大批量而非单宗房地产,使用统一的标准方法和共同的数据借助计算机辅助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检验和分析的技术方法。
一是选定基准住房;
二是按照成片、连续、同质等原则,划分成若干区域,通过市场调研、交易比对等方法,利用交易样本数据,得到各区域基准住房的评估值;
三是选出区域中房屋品质、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小区的项目作为特殊项目,单独确定小区住房的评估值;
四是确定基准住房的修正系数。修正因素包括建成年代、房型、楼层等要素;
五是将各区域及小区住房的评估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的基础,再结合上述修正因素,确定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比如,某区域存量房交易的批量评估的评估值是2万元/平方米,但是考虑其建成年代较早、房型和楼层较差等因素,按评估值下浮一定比例并用修正系数修正后,该房屋的交易价格评估值可能小于2万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