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小组获悉,我市决定从11月21日起至明年1月中旬,集中对违法占地及建房进行专项整治。
这次整治重点包括5个方面:占用公共绿地、河道、滞洪区等公共用地和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和沿江、沿河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影响景观风貌保护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占地及建房;非法转让土地及房屋等变相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本次集中整治还要求在建的违法占地及建房要立即停止,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危害公共安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要予以拆除;其他违法建筑要分门别类,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逐步整改;对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以各种手段阻挠执法、顶风违规的,要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办、清违工作机构将组织对违法建设情理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不力、隐瞒不报、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和违法违规建房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严肃查处。(记者 刘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