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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夫妻公积金制度更新 提取可代办不可代取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1.25 来源:地产中国网

  据东南快报报道 张女士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只有张女士的名字),本月初,她与丈夫商量将二人的省直住房公积金全部取出来,提前还掉一部分的银行贷款。

  近日,她先是到贷款银行开具了提前还款证明,并顺利地通过公积金提取审核。随后,转到省建行柜台办提取时,工作人员却只准她提取自己账户上的现金,而丈夫账户上的现金,必须本人来提取,或者直接打到丈夫的银行卡上。不巧的是,张女士的丈夫刚好出差在外又没有建行的账户,而银行开具的提前还款证明又限定在10日内办理还款手续,这可急坏了张女士。

  专家支招:记者从省建行了解到,原本是可以直接打到夫妻任何一方的账户上,但今年年初发生的一起妻子隐瞒丈夫提取公积金,离婚后丈夫找银行问责的事件,让银行更谨慎了,除了电话核实夫妻双方都同意提取外,还只将钱打到公积金所有人的银行卡上,且张女士这套房的房产证上没有丈夫的名字,所以银行才会如此操作。

  对于张女士着急还款一事,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提前还款证明上注明的1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其实只是一个笼统的规定,一般是可以适当延长的,张女士不必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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