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用各种非房贷名义贷出、通过各种渠道周转、最后流向了房地产市场的贷款,以及那些初始就以房地产为抵押物的贷款,而后者数目往往超过前者。即:名义上的和实际上的“涉房”贷款总额,“保守估计也有20万亿”。
从央行公布的三季度末数据看,房地产贷款余额10.46 万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为3.43万亿元,个人购房贷款余额6.94 万亿元。也就是说,除了央行报表内的10.46万亿元房地产贷款外,还有仅10万亿元隐形房地产贷款。央行报表内的房地产贷款余额10.46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2.91万亿元的19.77%。如果加上隐形涉房贷款,按照20万亿元计算,那么,占到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将达到37.6%。
无论10万亿元涉房贷款具体数据准确与否,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真正的房地产贷款绝对大于央行报表内的数据。笔者在江浙从走访接触的一些企业家获悉,持续多年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缺资金问题的一个原因就是,许多中小企业在股市楼市火爆时期都将生产资金挪用进入股市楼市投机炒作,特别是进入到了楼市里。确实如此,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随着人民币加速升值,中小企业一直处于不景气状态,加之税费负担过重等原因,利润非常之薄甚至处于越生产越亏损状态。而另一边房地产持续火爆,买地盖房能赚钱,炒地炒房更能赚钱。实业与房地产利润的巨大反差,促使全国许多企业都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房地产领域,一部分生产经营资金包括信贷资金都用来买地盖房、炒地炒房。
同时,审计署公布的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融资平台公司6576家,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约为8.5万亿元。这8.5万亿元贷款中有一部分是房地产贷款或者隐形涉房贷款。
对于报表上和其他变换用途总共20万亿元房地产贷款风险问题,我们应该具体分析。笔者认为,在央行报表里10.46万亿元中的6.94 万亿元个人购房贷款风险应该不会太大。因为,这部分贷款不但有住房作抵押,而且最高首付款都在50%左右,况且有贷款者每月收入作为支撑。
风险最大的是,报表内的3.43万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将近10万亿元的隐形涉房贷款。3.43万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大部分都是在地价和房价最高时期发放的,都是在预期房价暴涨势头不减前提下开发商贷款的。但是,目前房价已经持续下跌,风险已经全面裸露,如果房价继续下探,这部分贷款风险必然全面暴露。近10万亿元的隐形涉房贷款风险更大。这部分贷款大多是将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其他用途贷款挪来炒房炒地,房价大幅下降必将被彻底套牢,贷款风险将彻底暴露。
上周五,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表示房价下跌50%,银行的贷款覆盖仍能达到100%,虽然利息不能收回,但本金没有问题。这是 刘明康先生近期一直坚持的观点。不过,这次公开承认房价下跌50%只能收回本金而利息不能收回。利息不能收回本身就是相当大的风险。商业银行用来放贷款的资金都是有偿要付利息的,比如:存款、拆借资金。支付这些资金来源成本是要依靠对这些资金来源的增值运用,比如,发放贷款等。如果贷款只能收回本金而不能收回利息,如何支付存款等资金来源利息成本?同时,一旦房价下跌到50%,那就不只是50%,惯性下跌可能达60%、70%等。商业银行根本承受不了,系统性放贷风险必将发生。
从刚刚卸任银监会主席的 刘明康先生的“银行可以抗房价50%跌幅”观点说明,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贷款风险估计不足。因此,不但要看到报表内房地产贷款的巨大风险,更要看到隐形涉房贷款的巨大风险。化解可能到来的房地产贷款风险不能仅仅限于所谓的压力测试上,而应该拿出具体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