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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修订拟力推农地入市 小产权合法化悬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股份化探索

  在当日会上,王世元表态,国土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具体的做法是,成立集体土地农业经合组织、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使农民对集体资产享有充分的股权,通过完善和强化土地用益物权,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最大化。

  目前一些地方在进行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制改造。比较成功的是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做法,以行政村为单位,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然后量化净资产,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在此基础上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再挂牌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并开展实质性运作。

  而有论者认为,上述试验是在规避土地管理法的“雷区”,该法提出只有乡镇企业才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而上述股份制组织,通常以成立乡镇企业的名义建设厂房,然后出租给各类企业,以获取租金等收益。

  西南大学一位土地专家直言,南海实际上绕了一个圈子,即村集体圈地盖厂房再出租,解决了建设用地需要先改变为国有土地性质的风险;但若未来农村土地可直接上市,村集体无需再绕圈子。

  而南海“土地入股、出租给外地企业使用”的模式,廖洪乐称:可能是未来中国类似改革的方向,但需要增补修订法律。

  比如土地法的修订中,就应明确规定国家不能以公益用地名义,强制征收农地,“国家仍应以市场价介入,以避免土地收益冲突的发生。”他说。

  而一旦规范农地经营流转的模式后,相关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也将细化,记者了解到,随着农村集体土地可能上市,农民的补偿标准也将比过去有所修改,“各项补偿费的总和,可能要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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