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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1.20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规划》的批准,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福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标志着平潭开放开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将有力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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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据去年7月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并请求予以研究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将重点发展以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信息、高端机械装备、海洋生物科技、低碳科技示范、清洁能源产业)、商贸加工、海洋产业、旅游养生和现代服务业。总体发展规划期限为2009年至2030年。规划期末,人口规模将达到100万人。其中,2009年至2012年为开发起步阶段。本阶段将重点加快平潭海峡一桥(含复桥)、渔(溪)平(潭)高速公路、平潭环岛公路、客货滚装码头、岛外(福清)应急调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度假酒店及旅游景点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前期工作步伐,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平潭海峡二桥、长乐古槐至平潭的长(乐)平(潭)高速、合(肥)福(州)高铁延伸平潭上岛线即福(州)平(潭)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2013年至2020年为全面开发阶段。本阶段力争“十二五”末平潭连接长乐的平潭海峡二桥及长(乐)平(潭)高速、福(州)平(潭)高铁等交通通道、岛外调水工程基本建成,主岛海坛岛的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这一时期,以高新科技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布局合理、协调发展、具有特色的两岸合作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商务文教、港口经贸、旅游休闲等功能区基本形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现代化的新兴海岛城市初具雏形。

  2021年至2030年为发展完善阶段。经过20年的努力,交通便捷、配套设施先进、生态良好、生活舒适的两岸人民共同家园和生态宜居岛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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