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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规划 长乐连江部分乡镇纳入马尾新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1.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阙文龙 阮彬彬

  作为打造“大福州”的重要战略举措,福州将“跳出马尾”规划马尾新城。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了解到,《关于加强马尾新城区域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于近日出台,明确了马尾新城区域规划范围,长乐营前、梅花、潭头等乡镇,连江琯头等乡镇将纳入马尾新城。

  据介绍,明确后的马尾新城区域规划范围,将打造“两组团一廊道”。两组团为:三江口组团(含马尾快安、马江,仓山城门、盖山,长乐营前地区)与琅岐—长安组团(含马尾琅岐、亭江,连江琯头、粗芦岛,长乐潭头、梅花、文岭);一廊道即由闽江、乌龙江、马江一重山之间组成的生态廊道。

  将邀请国际团队完善规划

  今后,马尾新城将把三江口组团作为城市功能拓展轴,主要发展城市级公共服务功能,打造新城的公共配套、商业服务中心;琅岐—长安组团则发展先进制造业及滨海旅游,打造为马尾新城的产业基地和旅游度假基地。琅岐岛将打造成以生态为特色,产、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国际旅游岛。

  下一步,马尾区将按省、市领导的要求,邀请国际知名团队指导完善新城规划;启动马尾大桥建设的前期工作以及琅岐闽江大桥连接线的亭头互通建设等;将结合琅岐岛的大开发,在琅岐东北部实施围海造地;将推进大型公建设施配套建设,全力促进三甲医院、名牌中小学等大型公建设施到马尾新城规划布点。

  新城范围叫停已批未建项目

  《通知》还明确指出,在马尾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对已批未建项目,应暂停项目建设。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应停止项目实施或者重新修改项目规划方案。

  此外,马尾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应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依法组织实施拆除;对已有的违法建设,应分期分批组织拆除到位。对违法建设查处不力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马尾新城总体规划未审定前,规划区域范围内确需尽快启动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报市规划局审查后实施。马尾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内禁止新批沿江大型电厂、危险品仓库(油库、燃气库、化学品仓库等)、沙石码头以及生产性码头;已经建成的应有计划地逐步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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