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省政府获悉,我市2011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新批复的方案,我市可新增190.9667公顷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此次批复的用于规划用途土地,包括境内643.1645公顷农用地(耕地405.82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1206.1385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这些土地包括交通运输用地38.64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1.9128公顷、商服用地155.139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7.2967公顷,以及住宅用地623.9008公顷。规划住宅用地中,190.9667公顷用于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20.4162公顷用于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212.5179公顷用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